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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湘(2022)00001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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僧人自称法号有:释某某、草字某某、衲子某某、沙门某某、比丘某某。而某某法师、某某禅师、某某上人、某公上人、某某长老、上某下某这些称呼,则是他人对僧人的尊称。
实则“上下”出自《沙弥律仪》。明代莲池大师著《沙弥律仪要略》下篇感仪门、事师第二云:“凡人问师讳,当云上某下某。”此据云栖法汇原本。
清初书玉大师著《沙弥律仪要略述义》释曰:“因弟子不得直呼师名,故加上下二字。若问师号,当答某甲和尚,不须上下二字。”
总之:法名有上下,但不必尊称,若云:“上某下某法师”,则成戴两顶帽。上下其一,法师其二。若加尊称,则不必上下。
所以善因法师著《学佛行仪》云:“不得单称名字,当称某某长老、某老和尚、某老法师、某某大师。若面晤时,更不得提出名字,但可单称长老二字,或法师,或和尚”。书信必定有尊称,无须加上下。
割爱辞亲,识心达本,解无为法,是名沙门。出家人为了自度,必须上乞如来正法,以滋润法身慧命,故法名加个“上”字。
自度亦不够,看众生沉沦苦海,六道往返不休,受尽无量逼迫,对下发起悲愍救度之心,普令大地一切众生远离苦海,度脱三界,故法名加个“下”字。
简而言之,就是上求佛道,下化众生。出家修行者禀怀如是宗旨而行道,方不负三宝之恩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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